Tuesday, January 12, 2010

我是不是要等自己变成受害者?

夜深了,但我心中的怒气未消,怒火直烧!
心情很不好!很烦~很躁~但是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!我真的很无奈!我知道自己很冲动,可是我好像除了在这里瞎生气,似乎没有什么事我办的了的了!问题还是存在,没有解决...

今天,变态又来了!他最近这几天,每天都风雨不改地在我们家门前这条路徘徊。而且是连续几小时。连雨天,也撑着伞来。但是最令人无奈的是,我们报了警,要注明的是不止两次!但是他们做了什么?拿了我们的联络号码,和我们讨论了这个变态老的前科,最后叫我们先回去,有什么事再通知他们。我好奇的是,“有什么事再通知他们”?此话怎讲?是不是说我们其中一个成为受害者了,才带着生理和心理的创伤去通知他们?原来这才是有关当局应对问题的方法!无奈~无助~

对于那个变态(请容许我用这个具有贬义色彩的词。因为除了这个词,我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形容方式来形容他),我们拿他没办法!我们只能任由他这样下去...直到有一天悲剧发生了,警方才会将他拘捕。但后来的后来,我想他还是会逍遥法外,继续于taman happy徘徊...继续骚扰这里的女性居民们吧?

或许你会觉得我的情绪太激动、又或许觉得我对这件事的反应过于激烈、还是你压根儿觉得它是件不痛不痒,不值得关心的事?只是我性格冲动,白白为它大动肝火,伤身?但是我只想说,我和朋友们已经多次被骚扰。除了偷女生的“内在美”,他还跟踪我们回家,甚至当着我们的面手淫,更可恶的是在夜深人静之时掀开我的窗帘企图偷窥,请问这足以构成骚扰罪吗?不足以被拘捕吗?又或者对于那些饭桶警察来说,变态还没伤害到人,证据不足,没有充分的理由将他拘捕?是不是要等有一天Taman Happy,Jalan Hang Utama发生了强奸案?成为轰动全国的头条新闻?他们才能将他逮捕归案?原来对有关当局来说,对于悲剧,我们不是采取措施来制止它的发生;相反地,应当翘起二郎腿,抽支烟,喝杯咖啡,等着悲剧发生!!

我真的很无奈~也很无助~换作是你,你会怎么做?请告诉我...又或则你有什么更好的方式可以帮我解决这个“变态”,请和我分享。我真的非常感激!

P/S:话说,之前轰动tg malim弑母案的凶手是这位变态仁兄的哥哥/弟弟。但此说法仍未获得证实,有待查证~~~